原标题:公开征求意见!欠薪欠保、劳动争议、集体维权要有“协调员”帮你出头了!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解决劳动关系“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全覆盖”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黑龙江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将在欠薪欠保、劳动争议、集体维权等方面发挥重要的调解纽带作用。
“办法”明确,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劳企沟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等各项具体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办法”强调,劳动关系协调员要积极参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劳动标准及企业用工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工作,引导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及时掌握企业裁员、欠薪欠保、劳动争议、集体维权等苗头性问题,善于发现潜在的用工风险点。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或工会代表反映,积极参与集体协商、个案调解等工作。
“办法”规定,原则上国有企业应设置不少于一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已建立工会的其他类型企业应依托本单位工会设置不少于一名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技能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据了解,《黑龙江省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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